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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规定学校上下课楼道间必须有老师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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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0-02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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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明通小学学生踩踏事故再次敲响了安全教育警钟,云南省各级各类学校对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和大整治。特别强调:学校楼道间必须有老师值守。

  云南省教育厅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迅速对安全隐患进行一个拉网式大排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领导分为11个组到各地开展学校校园安全督察。据记者了解,各个学校发动了家长对学校安全隐患搜集意见,明确寄宿制学校的学生宿舍应该配备至少一名专职或者兼职的生活老师,生活老师要加强学生宿舍夜间巡查,及时察看相关的设施设备是否运转正常、安全可靠,强化学生上学、下课、就餐等重要学习和生活的节点管理。对于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的学生,强调不得安排在高层住宿和学习,上下课的时候在楼道拐角和出入口要安排老师职守,但是据记者观察,规定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真正的执行,有的学校楼道还并没有老师在值守。

  这次发生踩踏事故的明通小学在昆明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名校了,有着诸多的殊荣,但是就在午休以后孩子发生了意外。云南省教育厅提出,在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和学校不能盲目提供职责范围以外的食宿和午休,另外严禁假期补课。今后云南省各级各类学校,达标晋级和各类名优学校评比,必须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的学校一概不得参与达标晋级和各类名优学校的评比。(记者 陈鸿燕)

  (中国广播网 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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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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