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和新闻出版总署7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自9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 |
[发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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