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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高校资源开放:条件不成熟不是拒绝开放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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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8-28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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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教育厅新近发布的一份意见,再度引发社会对“高校图书馆该不该向公众开放”的讨论。这份意见说到,要求省内各高校向社会有序开放图书馆、教学科研实验室、体育场馆等等教育科研资源。(8月25日《中国青年报》)

  关于大学图书馆等高校资源向社会开放的问题,早前就有深度探讨。事实上,有关该不该开放的争论,教育部()2002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就曾定下基调和方向,“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图书馆应尽可能向社会读者和社区读者开放。”从此意义而言,“应该开放”已经成为社会的广泛共识。

  客观而言,公立高校图书馆等资源具有公共属性,应该开放,全民共享。可是为什么共识未能兑现呢?根本或在于,某些高校僵化狭隘的管理思维与公众要求开放共享公共资源之间的矛盾,即保守力量与开放期望之间的矛盾。博弈僵持不下,占据资源的高校,往往以开放条件不成熟、不充分为借口,来稀释和模糊开放的必要性。而这,正是图书馆等高校资源开放,始终在原地绕圈的原因。

  既然必要性问题无可争议,那高校和社会应该专注的,应该是研究开放条件的充分性上了。对于校园安全的顾忌,当然有道理,但并非没有解决的路径,台湾不少学校的图书馆,就有意建在围墙边上,既面向学校又面向社会,国外的高校图书馆,在充分开放上,也有了成熟的体系,可以借鉴;至于管理滞后,就更不是拒绝开放的理由了,“坐柜台”守馆的模式早就该变了,引进高校志愿者和社会义工,转变陈旧的管理机制和管理理念,也有利于探索出更加科学的现代化的管理机制。

  而应对所谓开放带来的压力,也并非无解的命题。互联网时代,图书馆的服务机制也该迭代了。通过网络、公众号、APP等工具,开放预约,无论是到馆阅览还是图书资料外借,控制流量、有序服务并不难实现。至于占据图书馆座位的问题,根本是个伪命题,图书馆并不是学生的专属自习室,满足学生自习需求,高校可以研究教室空置时段的有效利用。

  作为公共产品,高校图书馆等高校资源,没有理由成为围墙内的独享和专美。而开放共享以及被充分利用,它的价值才能最大化,才能避免浪费和垄断。安全风险、管理滞后、压力排解,开放条件不成熟、不充分,不是拒绝开放、设立门槛的理由。因此,与其在开放的必要性问题上纠缠,倒不如通过管理体系和服务机制的创新和转变,破解充分性的命题。

  现代化、公共化的大学图书馆,应该是哪种模样?我以为首先要去大学化,更加社会化,还原公共属性,让更多民众得以共享。最理想的状态,应该是建立在学校与社会之间,同时向学校和社会开放,如此,还可以避免公共设施的重复建设,实现资源流通互补,提高有限公共资源的利用率。事实上,走在前列的“首都图书馆联盟”,正渐渐具备开放的雏形。而要走向成熟,则需要更加科学化、现代化的管理和服务,最终破除壁垒、拆除门槛。

  高校图书馆等公共资源开放,不仅必要,更是义务。正是因为如此,就不要再在必要性的命题上做无谓的纠缠了,打开高校图书馆的大门,首先要打破高校管理以及图书馆管理封闭的观念,从而把阻击开放的心力和智慧,放到管理和服务升级的探索中去。(时言平)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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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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