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规范兼职督学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近日,东莞市教育局公布《东莞市兼职督学聘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东莞市教育督导队伍建设,规范市兼职督学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据了解,东莞市从去年秋季开学起开始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市督学分为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此次公布的《办法》是专门对兼职督学的聘任管理予以明确。而本次公布的《办法》中明确了在市兼职督学在教育督导活动中享有的相关权利。 与此同时,该《办法》也规范了兼职督学的聘任管理。未经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批准,不得擅自开展督学责任区外的督导工作,不得擅自发布督导结果及有关内容。 如果市兼职督学存在不履行市督学职责,一年内不参加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安排的教育督导活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影响督导公平公正的;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在督导活动中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的,将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其实行解聘,并向推荐单位及所在单位通报,书面通知本人,并在东莞教育网站上予以公示。(记者陈臣) (广州日报 陈臣) |
[发布者:yezi] | ||
相关阅读:
·北京暑期校园游升温 周边道路秩序混乱
·上哈佛没有“秘密定式” 材料越厚 学生越蠢
·西安闹市文化墙被污损 “秦人”变“黑人”
·美国大学研发低成本变形金刚 定价为100美元
·广东东莞市教育局:兼职督学徇私舞弊将被解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