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的蒲知临现在北京一所中学读初中,网球是他最喜爱的运动 过程重于结果 蒲知临在11岁那年成为五年级同学中的“学霸”。到纽约曼哈顿333学校上学的第二天,他在数学课上很快地说出了“51/3+91/3”的结果,全班20多名同学一齐发出了惊讶的轻呼。一个叫山姆的小孩问他:“你是刚过来的吗?”得到肯定的答案后,山姆羡慕地对他说:“哇,那你太棒了!” 在此之前,蒲知临是北京人大附小即将升入六年级的普通小学生,按母亲王洪燕的评价,他是学校中成绩“还算不错”的学生,每学期的期末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可以拿到95分左右的平均分,没有短板,也没有明显的强项。如果不是父亲成为哥伦比亚大学的访问学者,蒲知临应当会在原来的班级度过六年级,与其他同学一样继续为“小升初”做准备。 成为“学霸”源于一些意外因素。来到纽约后,到所属学区的公立学校注册中心时,蒲知临和父母被告知,他们期望进入的曼哈顿333学校已经没有六年级学生的名额了。王洪燕记得很清楚,那是美国小学开学的第一天,她直接带着儿子来到学校,校长正微笑着站在校门口迎接学生。“我对校长说:现在已经开学了,只有我们的孩子还没有学上……”大概是被眼前这位中国妈妈焦急的语调感染了,校长与孩子简单地交谈了几句后,同意让他在还有名额的五年级入学。 “这个班大约有25名学生,都比我矮……他们算术很差,算一个1/2+1/4花了两分钟。”这是美国小学留给蒲知临的第一印象。在陌生的学校里,他最初的自信来源于数学。他熟练地运用各种运算公式,别人在纸上写了半天的计算题,他常常只用口算完成,老师看到他一下子算出“8÷5=1.6”,大为不解。由于数学出色,在五年级待了半个月后,蒲知临被破格升入六年级,这在美国已经算是小学到初中的过渡年级了。 第一次家长会,作为班主任和数学老师的尼科尔总是向蒲知临的父亲不停地重复一个问题:为什么弗雷德(蒲知临)的数学试卷总是答案全对,但又没有过程呢?年幼的中国孩子也很困惑,老师指出的需要解释、需要过程的东西是什么?可能只用九九乘法表就能解决的简单计算题,但在美国的小学中,他要与四五个同学组成小组讨论,在纸上写下具体的过程,最终得出结果。每天一小时左右的数学课上,只能讨论两道题目。 蒲知临把当时数学课发下来的题目纸拿给我们看,两道题、两张A4纸是标准量,两道题写在开头,之后会设置三四个问题。题目通常为一个具体的情境,比如这一题:一只青蛙跳跃了8次,每次跳跃都是相同的距离,一共跳了96步的距离,试问青蛙每次跳跃的距离是多远? 纸上有他画的8条半圆弧线,表示青蛙8次跳跃的过程,之后是“96÷8”的算式。“这是写得比较简单的过程,不够典型。”蒲知临告诉我们,他一直没有办法像其他同学一样写出一个特别完整和复杂的思考、计算过程,他在国内小学已经学习过多则运算和应用题,对于这种简单的题目总是凭直觉就写出答案。 琳达是中山大学的教师,在斯坦福大学访学期间,儿子也在美国读小学。在琳达看来,中国小学生在数学上展现出的优势并不能说明什么。“中国学生通过对知识点有针对性的重复性训练,基础知识掌握得比较牢固,能够进行快速计算。美国的教学则更注重过程。” 语言是门艺术 琳达9岁的儿子埃里克是广州中山大学附小的小学生,这所规模不大的学校是一所英语示范校,英语课采用全英文教学,高年级学生每年参加英语奥林匹克竞赛都会有所斩获。“我很擅长英语,但我不喜欢英语。”埃里克用稚嫩的童音肯定地说,“老师教给我们单词,学会了之后还要再练习。”对相同的内容反复练习最让他感到烦恼。“小孩子还没有建立学习自觉性,他最讨厌完成任务、被动学习。”琳达总结道。 埃里克对英语的态度变化从到美国读小学开始。英文课最重要的授课方式是阅读。每天一上课,全班同学就拿起自己携带的书籍,花上至少20分钟进行静读,他们在教室的地毯上或坐或卧,选择一个舒服的方式让自己进入阅读状态。“埃里克在国内的时候很喜欢读一套叫作《小屁孩日记》的童书,到了美国,他也几乎每一本都看过。”琳达说,埃里克在课堂上读喜欢的书、做喜欢的事,这会让他觉得不是在学习,而是在玩儿。 蒲知临向我们强调,这里的英文课并不叫“English”,而是“英语语言艺术”(EnglishLanguageArt),不是将语言看作一项工具,而是一门艺术,这让他印象深刻。“阅读的书目有小说、科幻、历史等,书可能是自己买的,也可能是在教室图书角、学校图书馆或者社区图书馆借阅的。每个孩子阅读的书都是适合自己年龄的,因为几乎所有书上都有阅读年龄指导,比如7~9岁、9~11岁,图书馆也有借阅指引,针对不同年龄的孩子用不同颜色的宣传单,宣传单上会有推荐的阅读书目。”说起阅读的具体操作方法,琳达立马滔滔不绝起来。“学校和社区图书馆就像是孩子的第二教室,放学后,等待父母来接的孩子会去学校图书馆写作业,写完作业就找书看。” 自由阅读作为英文课课内学习的一部分,有完整的测评机制。每隔一两个月,蒲知临会面对一次一对一阅读测验:“这个测验是为了解学生的阅读水平而设立的,测验时,老师会从各个等级阅读测试文章中选一篇适合的文章交给你。首先,你需要把文章中被括号括起来的部分大声读给老师听,老师会把你读错的音标记在他的材料上。接着,老师会让你默读完剩下的内容并让你用自己的语言复述。之后老师还会问一些关于文章细节的问题,并把你的回答原封不动地记录下来。然后老师就会告诉你适合读什么等级的文章,并给你挑选合适的书了。”同样的测验,在埃里克的学校会通过电脑软件来完成,正确率在60%以上可以升级,从幼儿园到高中12年级,至少分为13个级别,中间还有3.1、3.2等小级别。 埃里克每天回家后还要进行半小时到一小时的阅读,写读书笔记,由家长签字后交给老师。积累一本本阅读书目就像是积攒一个个玩具,等级慢慢上升,让孩子有了做游戏式的满足。三年级的埃里克读完的最厚的小说超过500页,一本200页的插图书,他一个小时可以初步浏览完。“相比之下,国内小学生的阅读量太小了,只有课本中的短文。虽然老师也提倡多阅读,但是并没有作为学校语文学习的一部分。”王洪燕与琳达有着相同的感触。 阅读同时伴随着不断加强的写作训练。美国小学高年级后,读书笔记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有自己的评价和观点,还要有对观点的论述。大的写作作业并不多,每月大约只有一次。“我们经常用‘头脑风暴’、思维导图的方式来代替普通写作。把主题写在中心,然后把其他的思路往外伸展开来。我在国内读小学的时候,每周都要写周记,经常写作文,但老师并没有讲过文章的思路和结构,更多的是给一个‘优’的评价,划出一些好词好句。”蒲知临说。 回国后,蒲知临至今也不太适应语文学习。“做语文阅读理解题的时候总是想得太多,答不出标准答案。”他对不久前一次考试中的题目记忆犹新。文章讲述了一位退休的检察官,向神父忏悔自己当年错办的案件,题目问道:请你评价检察官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答案认为检察官是一个有责任感、勇于承认错误的人。我却认为检察官是一个懦弱、胆小的人,当年犯下错误的时候没有及时承认和弥补。”他为此与老师争论,老师劝他说,回答问题时应当表达积极的态度。“在美国的时候,每次读书时我们都会在书中夹上笔记,老师会记录下每一个人的不同观点。”在没有标准答案的环境下,他的观点染上了批判的色彩,到现在也没有改变。 建构式学习 数学和英文之外,科学课是美国中小学最重要的课程之一。与中国小学的自然课或者科学课类似,美国的科学课也将物理、生物、地理等学科的简单知识汇集在一起讲授。蒲知临上的科学课,平时很容易,主要是一些科学小实验,比如用不同颜色的豆子表示食物链的层级,模拟鹿、狼和植物互相依存的关系等。但是期末考试却并不轻松,每个学生都要完成一个“科学生态项目”(ScienceEcologyProject)。蒲知临遇到的项目课题是,以老师给出的几个美国国家公园为题目,把公园的基本情况、生态系统、食物链等作为内容,用海报、小册子、模型或幻灯片的形式将成果展示给大家。“老师对此的重视程度胜过其他任何一次任务。在此期间,她停止给我们布置其他作业,不断地下发通知来提醒和催促我们抓紧时间。”他说。 蒲知临的科学生态项目是关于美国的仙人掌国家公园(SaguaroNationalPark),在此之前,他对这个国家公园一无所知。仙人掌国家公园位于美国亚利桑那州南部,靠近墨西哥边境。一棵棵比人还高、满身长刺的树形仙人掌是这里的典型植物,在仙人掌中筑巢的鸟类,或是在仙人掌根部栖息的爬虫类,它们与沙漠和仙人掌一起形成了独特的生态系统和食物链。 从网络上了解到这些新鲜的资料后,蒲知临试图用很强的视觉效果来展示它们。“我想用最简便的方法在PowerPoint上做出一个金字塔形的食物链,试了很多次却没成功。最后还是花了半小时用最笨的画图工具画出了一个有些走形的金字塔。”这个金字塔是他的幻灯片的核心,完成后,便要写好讲稿,对着镜子不断地练习,直到一个10分钟左右的课堂演讲得以成型。 “我觉得美国的基础教育是‘广积粮’,到高中以后才是‘高精尖’。小学不急于传授确定的知识,通过多样的学习内容和方式,让孩子在不知不觉中建立基本体系。”琳达认为,无论是注重过程的数学学习,注重阅读习惯和方法的英文学习,或是注重研究和实践的科学课、历史课,美国小学的学习是建构式的,建立的是思维和知识的结构。“中国的基础教育是传入式的,重视知识点和细节的学习,但不够连贯。”她说。 蒲知临在国内小学所受的基础教育,似乎许多方面渐渐与美国变得相似。他在人大附小的第二外语选修课中学习了法语,而在曼哈顿333学校,法语是所有学生的必修课。与科学生态项目类似,人大附小要求四年级以上的学生每个暑假进行社会实践,并完成调查报告。“蒲知临四年级时完成了《北京、深圳、杭州、成都小学生寒假课外学习情况调查》,他对小学生上课外班的情况很感兴趣,我们就协助他联系了四个城市的朋友,在四所小学发放了100多份问卷,虽然样本有点少,但可以算作是最初的学术训练。五年级时,他希望能到贫困地区看一看那里的人是怎么生活的,通过查找资料,最终选择了贵州安顺的贫民区进行探访。”蒲知临的父亲是经济学研究者,他会利用自己的统计学知识,对儿子的调查方式、数据统计提出优化的建议,久而久之,蒲知临对这种样本研究方式有了概念。“这说明中国的教育方式也在与国际接轨了,只是人大附小的做法在中国的小学中还不具有普遍性。”王洪燕说。 孩子也有社交 埃里克和蒲知临是两个年龄、背景各不相同的孩子,但在各自的父母眼里,美国基础教育为他们带来的改变却有巧合式的相似。“最出乎我意料的是蒲知临与人沟通交流的能力。离开美国的时候,老师和同学给他举办了告别派对,他跟他们在一起可以说是谈笑风生。他即席做了一个告别演讲,其中讲了一个笑话,惹得哄堂大笑,而我完全听不懂。那应该是他们同学之间才懂得的笑话,这说明他真的融入了大家的文化。”父亲所说的这个笑话,是蒲知临拿一件与同学有关的小事逗趣。这在之前很难想象。去美国前,他只有一次与妈妈同去澳大利亚旅游的出国经历。“我一路都在鼓励他利用一切机会说英语,比如问路、买东西。那些简单的对话他都会,但是到了现实中却什么都说不出口。”蒲知临后来说,自己是不自信,不知道该如何用一种陌生的语言对陌生人开口。 去年,蒲知临参加了学校组织的英国国际夏令营,全校70多位初高中学生中,只有两个人最终获得了“A-Level”表彰,一个是高二的学生,另一个就是只有初一的他。“考试分为笔试和口试两部分,我的笔试成绩并不好,营员中除了高年级的学生,还有很多来自德国、法国的欧洲人,他们的词汇量、基础都比我好。口试就是和一个老奶奶对话,我跟她神侃一通,聊我喜欢的东西、我的理想。可能是看我太敢说了,最后她给了我比较好的成绩。” 琳达告诉我们,埃里克来到美国后最大的改变是“学会了社交”。“他本身是一个开朗外向的孩子,在国内时,是班里的‘五大金刚’之一,就是有五个男孩特别活跃,在班里比较有影响力。但是他没有社交的概念,不会有意识地去策划社交活动。美国的小学文化中特别注重社交,注重每个人和其他小朋友的关系。同学之间经常会‘约会’,就是相约到别人家里玩,甚至是在别人家里过夜。约会有专门的词汇,叫作‘playdate’,过夜叫作‘sleepover’。孩子们互相邀请,约好后再告诉家长,征得家长同意,然后由家长们来协调具体的安排。” “这种约会是小学生活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几乎每周都会进行,除此之外还有各种各样的派对,比萨派对、冰淇淋派对,参加这些活动的过程,就是孩子社会化的过程。”在琳达看来,帮助孩子迈出走入社会的第一步,是小学的基本功能,尤其是在低年级,知识的学习倒是第二位的。像美国课堂上广泛采用分组讨论的教学方式,从效率角度来评价,算不上极有效,但对社交能力和团队精神的作用则不容小觑。蒲知临向我们解释:“我们班有32个人,4人一组,共有8组。一个小组中4个人的桌椅拼成一个长方形放着,各个组4张桌子的左上角都分别写有A、B、C、D,每个字母代表一个职位,坐在写着不同字母桌子旁的人有着不同的任务:A桌子上的人是小组BlueBin(每个人用来装自己作业或杂物的蓝色盒子)的管理者,坐在字母B桌子旁的是小组削笔人,在字母C边的人是桌椅管理者,而坐在字母D旁的人是传卷子或纸的人。这些字母过一段时间就会在四张桌子中变一次位置,一切都是以分工合作的方式进行的。” 而在广州的小学里,即使作为班里最活跃的学生,埃里克与同学也交往不多。“上课的时候大家都正襟危坐,只有体育课的时间才能一起玩儿,出于安全考虑,非体育课时间,学生也不能随便到操场上活动。美国的孩子随时随地都在玩儿,操场上到处都有篮子,篮子里装着小的足球、篮球等各种球。学校的游乐场分三块,幼儿园的学生用一块,小学1~3年级学生用一块,三年级以上的学生用一块,彼此互不干扰。”琳达说。 “我学会了社交的方式,回到中国也想尝试一下。”埃里克这样告诉妈妈。只有9岁的他,已经有了自己的社交圈和想法。他还在与妈妈的沟通中提出了另外两项“要求”:“学数学的时候,我只要达到学习目标就可以,时间上自己自由掌握;希望妈妈对待我的时候要温柔,不以家长的身份来压制我。”琳达笑言,中国家长在与孩子相处时,似乎下意识地会成为一个管理者。而现在,关于成长和教育,她的孩子有越来越多自我的想法。“学习时,他希望像在美国时一样,进行目标管理,达成目标后不必再进行重复训练。生活中,他希望我能像朋友一样平等地对待他。”与我们交谈时,琳达总是让埃里克先说,倾听他的表达,为他总结和补充。她愿意不断学习如何尊重儿子,成为他期望中的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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