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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残疾学生将获15年免费教育 高校不得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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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7-12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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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薛冰妮 实习生刘迪迪 近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计划》)。《计划》要求推动实施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基础上,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免收学杂费、课本费。有条件的地区可实施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

高等学校不得因残疾拒收学生

《计划》的其中一项重点任务就是,针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逐一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因此广东将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对义务教育阶段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尤其是轻度视力残疾、听力言语和肢体残疾儿童少年,采用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为主的形式,尽可能在普通学校安排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实施回归主流和一体化的融合教育。《计划》明确广东省到2016年,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中珠三角地区各县(市、区)入学率力争达到当地普通适龄儿童少年水平。

在高等教育方面,要求高等学校要创造条件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有条件可实施学前到高中免费教育

最受关注的还是广东将推动实施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基础上,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免收学杂费、课本费;有条件的地区可实施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

因此,广东将加大此项投入。《计划》提出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特殊教育学校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及多重残疾学生,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10倍拨付经费。对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学生,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8倍拨付经费等。对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附设特教班学生,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5倍且每年不低于60 0 0元的标准拨付经费。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补助标准按不低于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标准的1.1倍拨付。

广东省财政设立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专项资金,从2014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 .5亿元,对欠发达地区现已建成的特殊教育学校按标准化要求进行改建、扩建和配备设施设备等予以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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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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